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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才网】青岛为吸引人才建筹人才公寓已超过600万平方米

时间: 2018-09-02 09:30 分类: 最新资讯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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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为吸引人才建筹人才公寓已超过600万平方米

      本网最新消息,近日,我们了解到,青岛为加大人才集聚力度,出台了《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从医疗保健、居住环境、子女就学、配偶就业、落户安置等各个方面,为人才打造全方位的“定制服务”,保障人才安居乐业。2012年以来,我市累计建筹人才公寓已超过600万平方米,充分发挥了住房在推进经济产业发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8年,我市计划再行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2012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实施了《青岛市“千万平米”人才公寓建设推进方案》《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和规范了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中的规划布局、建筹方式、优惠政策、分配管理、部门职责等内容。我市是全省第一个出台专项人才公寓政策的城市,也是全国人才安居工作政策体系完整、运作实施规范的先进城市之一。在保障对象方面,我市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等群体供应;保障标准方面,按照不同人才层次,享受65-180平方米不等住房面积标准。人才类别分为六个层次,从院士享受的180平方米到本科毕业生或相应人员享受65平方米的标准。
我市逐步创新完善多渠道人才公寓建筹模式,主要包括:集中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园区集中建设等方式。在此基础上,我市还积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用工规模较大或者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鼓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利用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经营人才公寓项目,鼓励区(市)、功能区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通过购买商品住房、租赁、改建存量住房的方式筹集人才公寓。自2012年起,我市平均每年新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以上,截至2017年底,全市实际已开工人才公寓610万平方米、7万套;基本建成398万平方米、4.8万套;已分配使用约256万平方米、2.8万套。2018年我市计划再行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