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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平度对引领产业发展人才人才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时间: 2018-06-15 07:27 分类: 最新资讯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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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平度对引领产业发展人才人才项目最高补助1亿元

     本网最新消息,近日,我们了解到,青岛对平度企业新引进或录用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技能人才提供每月500-2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及免租3年的人才公寓;对通过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每人给予5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以及泰山系列和青岛创新创业人才,每人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科技成果领先、能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人才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办法,最高补助1亿元……

  6月14日上午,记者从“智汇平度”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平度市发布的人才新政12条,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重点人才支撑、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人才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针对不同人才群体,量身打造一系列具有平度特色、含金量高、吸引力强、辐射面广的激励政策。

  除面向不同人才的“高含金量”补贴政策外,在人才成长职业平台搭建及生活保障服务等方面也是“硬货”十足。比如:聚焦人才成长实施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对评选出的平度市乡村之星、拔尖人才等优秀实用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人才经费;针对创业创新人才设立人才创业扶持基金,对各类人才新设立项目,实现的平度市级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全部以人才创业扶持基金的形式投入该项目;面向企业家“伯乐”,对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万人计划”专家、省泰山系列人才、青岛市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企业家最高30万元奖励;针对科技型企业,开展“智力汇集·人才荟萃”优秀企业评选,每年评选10家,每家给予10-50万元奖励等。另外,还为各类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关键靠创新,根本在人才。”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连涛介绍,“与大城市和其他发达地区相比,简单的拼财力、拼投入并不是平度的优势,我们坚持以问题导向和实效标准,精准吸引、培养一批补齐平度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和适应新旧动能转换未来需求的基础性人才。”

  据了解,隶属于沿海开放城市青岛的平度市,地处山东半岛咽喉,是进入胶东地区的“门户”,总面积3176平方公里,是山东面积最大的县级市;人口140万,列山东省第四位;距胶东国际机场40公里,青岛港100公里,是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最长的县级市;潍莱高铁、青平城际、海青铁路三条铁路的建设,为胶东的“门户”聚合起“天地一体”的立体交通网,加快推动平度融入山东省2小时经济圈。

  立足这些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近年来,平度市以山东省唯一的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强化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着力培育“4+2”产业体系,即家电电子、食品饮料、化工橡胶、机械制造四大支柱产业,高端新材料+现代装备两大新兴产业,打造青岛北部先进制造业基地。

  “随着平度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形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布局的调整,为各路英才打造出一片自由、开放、包容的广阔‘蓝海’,将释放更多的创新创业、成长成功的机会。”平度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此次人才新政发布会前,平度还全面推出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扶持政策,启动“雁归工程”,实施优秀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行政审批改革,成立山东省首家行政审批局,着力打造“省内第一、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各类人才的集聚。2017年以来,新引进各类人才7494人,其中,“精准”引进“两院”院士1名、“千人计划”专家2名,“千人计划”专家总数达到14名,培育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人、齐鲁乡村之星2人。

  延伸阅读: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

  为打造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引领发展的新优势,落实市委“1+4”目标体系和“153”工作部署要求,以“雁归工程”为基础,以“双招双引”为主线,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加快引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尤其是急需紧缺人才向产业聚集、为企业聚力,以人才发展引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重点汇聚“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15名以上,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等领军人才50名以上,服务我市企业发展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等产业人才7000名以上,乡村振兴人才、技能人才、在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基础人才10万名左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

  1、实施顶尖人才突破工程。围绕能够引领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引进培养世界级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由市财政给予每人500万元的生活补贴。为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租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3年后,需要继续租住的,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市场价格的50%给予补贴。创新创业满3年、自购住房的,经评审通过后,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科技成果领先、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顶尖人才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视项目情况,分类给予2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以及最高1亿元的补助。

  2、实施领军人才引领工程。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针对性的引进培养国家“千人计划” 专家、“万人计划” 专家,省泰山系列人才(包括省外同等次人才)、青岛创新创业人才等领军人才。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由市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生活补贴;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泰山系列人才、青岛创新创业人才,由市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为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租住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3年后,需要继续租住的,由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市场价格的50%给予补贴。创新创业满3年、自购住房的,经评审通过后,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

  鼓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经评价认定,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年度薪酬总额10-30%的标准给予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柔性引进的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经评价认定,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年度薪酬总额10-30%的标准给予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二、分类实施重点人才支撑工程

  3、实施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对新引进并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来我市自主创业,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派遣期内(毕业3年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本人有租住需求的,分别为其提供60、40、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3年内免收房租(已享受在青就业住房补贴的人才,不再享受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可申请租住)。

  4、实施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对企业新录用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来我市自主创业,且首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对在市内职业(技工)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和高级工的,分别按每人2000元、1000元标准给予所在院校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市企业顶岗实习满一年,并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内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后,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3000元。

  5、实施企业家发展领航工程。每年选拔50名左右企业家人才在国内外接受高端培训。鼓励企业家充分发挥引才育才用才作用,市财政每年按申报入选1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万人计划”专家30万元、省泰山系列人才20万元、青岛市创新创业人才10万元标准,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与同一企业连续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期满后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1.5万元/每人、1万元/每人和0.5万元/每人的引才奖励。

  6、实施优秀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分行业领域制定专项人才支持计划,每3年评选一批平度市乡村之星、拔尖人才等优秀实用人才,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人才经费。对评选为省、青岛市级乡村之星、青年农场主、拔尖人才等优秀实用人才的推荐、培养单位,由市财政分别按每人3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工作经费。依托大中专院校、“庄户学院”、田间课堂等平台,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0000人以上。

  三、实行更具吸引力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7、支持重点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备案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青岛市级30万元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奖励,分别给予每名进站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博士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研经费。加大对科技孵化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按照青岛市奖励额度的50%给予配套。对新认定的平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组建分支机构或研究机构的,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补。

  8、强化人才创业支持力度。设立人才创业扶持基金,专项用于鼓励我市各类人才创办企业和现有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加大技术改造、推进转型升级。对各类人才新设立项目,自该项目正式投产年度起五年内,实现的税收平度市级地方留成部分,按前3年100%、后2年50%的比例,全部以人才创业扶持基金的形式投入该项目,用于支持项目发展。围绕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强、税收贡献大的成长型企业,开展“智力汇集·人才荟萃”优秀企业评选,每年评选10家,每家给予10-50万元奖励。对在平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依据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和效益评估情况,市财政分类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创业经费补助。对通过我市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企业的,提供不高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3年内免租金。对于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入驻创业园、孵化器等平台创业的优秀人才,提供不高于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3年内免租金。

  9、重奖“引才伯乐”。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举荐引进人才,全职引进或申报入选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并经青岛市认定的,按引进层次,市财政每人次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依托全市招商引资联络处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依据联系对接、引进人才层次及数量等情况,市财政每年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

  四、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环境

  10、实行深度开放的人才落户政策。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凭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资格)证,依次选择在城镇合法稳定住所(包括人才公寓)、单位集体户或我市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本人在我市城镇取得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11、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人才落户后子女可就近安排就读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及其他急需、特需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满足子女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需求。

  12、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绿色通道待遇,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提供健康咨询、健康评估等服务。每年根据人才需要,安排一次健康查体。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局负责解释,有效期5年。本《意见》所列扶持政策均为在享受国家、省、青岛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对同时符合本《意见》多项扶持标准,且本《意见》未作说明的,按本《意见》最高扶持标准执行。本《意见》所列扶持政策与我市现行其他政策有交叉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按照“从优、从高”原则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委、市政府《平度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平发〔2012〕20号)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废止。